【精华】购房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房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房合同 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购买了____村村民____的回迁楼。
房一套(该房产未抽号分房),甲方自愿将该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产相关状况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将甲方与原卖方____签订的卖房协议等原件交付给乙方。
二、卖方的房产是____村____拆迁协议分得房产中的三楼以下房产,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
三、双方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乙方在合同签订、收到甲方与原卖方____签订的卖房协议等原件时,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交付等手续,双方均不得反悔,如反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 篇2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中山一路104号第1—2幢第3—5层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总面积为1284。99平方米,总价款元(大写:)。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和%%的权属。
第四条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或另两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六条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或两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两方或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若甲、乙、丙一方或两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两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或两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两方或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购房合同 篇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 ……此处隐藏4334个字……p>2、提供上述房屋的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3、《房屋所有权》或销售合同上记载的权利人即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人,该房屋无共有关系或已经过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出具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书面同意书。
4、甲方的上述房屋为可上市并能顺利过户的产权房。
5、上述房屋没有挂靠上学指标和户口。
6、甲方和丙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和丙方均在交易前办妥。如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和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上述房屋的拆迁补偿、置换房屋均归乙方所有,并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手续。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委托丙方购买上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
2、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国家政策或单位规定致使甲乙双方不能完成房产证过户手续时,乙方和丙方应协商解决,达成统一意见并履行后则不视为违约行为。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甲方应赔付违约金(乙方支付房款的30%)、装修费用和其他相关的损失赔偿。此情况下,丙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和利息,并赔付违约金(乙方支付房款的30%)、装修费用和相关损失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所支付的费用无权要求丙方返还。
4、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丙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付违约金(乙方支付房款的30%)、装修费用和相关损失赔偿。
5、一方违约他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如守约方决定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并不免除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 篇9一、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青岛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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